惠城区部分民办学校
8月5日开启第二阶段招生了!
有需要的家长们留意一下~
(资料图)
惠城区部分民办学校起始年级
第二阶段招生工作说明如下
根据省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2023年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,充分利用好民办学校剩余学位,现将惠城区部分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第二阶段招生工作说明如下:
01 适用对象
(一)适龄儿童、少年是惠城区户籍。
(二)适龄儿童、少年是惠城区外户籍,按监护人户籍情况分两类:
1.其监护人是惠州市内户籍的,则须有惠城区社保;
2.监护人为惠州市外户籍的,则须有惠城区居住证+惠州市社保。
(关于时间限制:居住证为8月10日(学校初审)前持有有效居住证或回执,社保为8月10日(学校初审)前有缴交即可)
02 申请流程
(一)网上申报。8月5日9:00至8月7日18:00,请家长务必通过手机微信登录“惠上学”平台进行报名。每位适龄儿童可申报一至两所民办学校,一经申报成功不可更改学校。可填报的民办学校名单详见《惠城区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部分民办学校剩余学位数及招生咨询电话》。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特征码,特征码是查询核验结果、摇号录取及报名注册的凭证,申请人须妥善保存。
特别提醒:凡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申请人,务必于规定时间报名,如已报名参加直升、第一阶段招生未被录取的,同样需要再次重新报名。
(二)查询是否须初审。8月8日,家长登录“惠上学”平台,查询是否需要初审。需要初审的,则要按时进行初审;无需初审的,则仅需等待摇号结果;凡已报名民办学校第一阶段招生并已被录取的,不得参与第二阶段招生。
(三)学校初审。8月9日,第一志愿学校通过“惠上学”平台安排家长到校初审具体时间,请家长及时查看。
8月10日9:00至8月11日18:00,须初审家长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前往第一志愿学校进行初审。初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材料如下:
1.适龄儿童、少年出生医学证明
2.适龄儿童、少年及其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》的户口簿
3.适龄儿童、少年为惠城区户籍:无需提供其他材料,审核通过;
适龄儿童、少年为惠城区外户籍,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惠州市内户籍的: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社保清单(可通过“粤省事”查询、打印,详见《打印社保清单操作指南》,下同),社保为惠城区社保的即为审核通过。
适龄儿童、少年为惠城区外户籍,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惠州市外户籍的: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惠州市社保清单,以及惠城区居住证。
初审通过的,由学校打印确认表一式两份,由家长保存一份,学校留底一份。确认表是家长通过初审的凭证,请妥善保管,如因遗失造成不良后果,由家长自行承担。
(四)职能部门审核。8月8日至8月14日,我局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核验。
(五)公布审核结果。8月15日,申请人在“hzschool惠上学”小程序查询审核情况。
(六)复核。8月16日9:00至8月17日18:00,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,可到区教育局2楼会议室进行复核。请需申请复核的家长根据提示提前进行网上预约。
(七)摇号。8月19日,对于报名人数在剩余学位数之内的民办学校,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复核条件学生;对于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的民办学校,则对报名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。摇号地点暂定在区教育局2楼会议室。届时将邀请相关代表和媒体进行现场监督。
(八)公布录取结果。8月21日,通过“惠上学”平台反馈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,并由各学校公示。
(九)办理入学手续。8月22日,申请人凭特征码,持户口本、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注册报名。
03 有关补充说明
1.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已被录取的学生,不再参加第二阶段民办学校入学申请。
2.每个适龄儿童、少年可申报一至两所学校,身份证号码只可申报一次,申报成功后则不可更改。
3.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、材料,经查实,取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,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。
4.申请人须按时参与网上申报、查询是否须初审、学校初审、复核、办理入学手续等各项流程,逾期未办理的,不得补报。
5.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规则,规范招生。学校要严格按照取录名单录取,不得录取未中签学生。可进行自主招生的学校,除双胞胎外,只能录取系统里已报名且审核通过的学生,严禁超规模招生。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校,在初审时要坚守公平公正原则。各项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,不得提前招生,不得提前收费,如经教育局核查发现有任何违规招生行为,将对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并不给予学生办理学籍。
惠城区教育局
2023年8月2日
来源:惠城区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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